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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2016-01-04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令第586号(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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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2016-01-05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令第586号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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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人员因工负伤是否算工伤?
2017-05-31
林某是药剂师,他在某医药药房工作了30多年,2015年8月退休。随后,又被医院返聘回药房工作。2016年3月,林某在用机器打碎草药时不幸被铰伤手指,左手小拇指被迫截掉。 林某觉得自己是在工作中受伤,这应该也算工伤。医院回复说,因为林某是被返聘的,已经享受退休养老金待遇,所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林某想知道,他到底该不该享受工伤? 律师说法,聘用退休人员在聘用期间发生工伤的处理,各地做法不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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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受伤就医途中再次发生非主要责任的外力伤害宜一并认定为工伤
2021-09-24
——重庆渝北法院判决重庆诚业建筑公司诉渝北区人社局工伤认定一案 裁判要旨 职工因工受伤后在送医途中因外力介入再次受伤,如职工本人对该次伤害结果不承担主要责任,工伤认定主管部门认为该职工两次受伤均因工作原因引起,属于连续性伤害,一并在一个工伤认定程序中确认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案情】 原告重庆诚业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张烈中签订协议,约定张烈中在原告承建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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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6-01-05
(2014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3次会议通过)法释〔201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4年4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6月18日为正确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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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责,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2020-07-10
【案例描述】某机械厂职工邓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身受重伤。交警部门经调查,认定邓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不久,邓某亲属到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结合相关法律条文,邓某被认定为不属于工伤。 【案例评析】职工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申报工伤的,首先应区分事故是在什么情境下发生的,这是最关键的一条。如若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职工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中受伤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 员工早退事故致死 擅自离岗不认工伤 2022-11-18
- 清洁工工作后回家亡故 能否认定工伤 2023-10-20
- 清洁工工作后回家亡故 能否认定工伤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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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职还没签劳动合同就受伤,算工伤吗? 法院判了!
2021-12-13
存在劳动关系。 考虑到后续赔偿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为实现案结事了,该案判决后,法官引导双方进行调解,塑料公司同意赔偿彭某17.8万元。 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塑料公司已赔付。 法官说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也有利于保障职工的权益。用人单位若未给员工投保工伤保险,则员工在工伤事故中产生的医疗费用、护理费、误工费、死亡/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等项目均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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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虚假身份证入职带来的风险
2017-05-31
,以劳动者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使用虚假身份证入职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可能带来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 如果该员工在发生工伤时已年满16周岁,则属于已经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可认定为工伤。如果该员工未满16周岁,则单位属于非法用工,此时应该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来处理。 如果属于工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根据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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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残可否认定为工伤?
2020-07-10
【案例描述】刘某系汽车销售公司业务员,公司指派其到汽车制造厂联系业务,途中因急于赶路而违章穿行,发生车祸被撞断双腿。此事故经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处理,认定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事后,刘某向单位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单位以刘某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为由,不同意认定工伤。刘某又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调查,确认其事实,刘某是在去外地出差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当地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其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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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发生无外界因素影响自摔事故不应 认定为工伤
2021-10-12
自行处理。”2020年4月7日,鸠江交警大队出具情况说明,载明:“2019年12月22日15时32分许,裴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安澜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安澜路与赤铸山东路交叉口附近路段处摔倒,造成裴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该情况属实。”交警部门未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同年4月15日,杨某某向鸠江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6月2日,鸠江区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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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总工会举办农民工法律知识竞赛
2018-10-19
仲裁法》《就业促进法》《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涉及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工伤保险、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农民工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主要内容。成绩优秀的选手将推荐参加省级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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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总工会开展12.4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2017-12-08
12月4日上午,州总工会与州司法局等多个部门在景洪市勐泐文化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州总工会采取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赠送手提袋、现场咨询等形式,围绕与职工群众密切相关的《宪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工作人员就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劳动权益、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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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总工会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 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讲座
2018-10-19
。 讲座重点讲解了外出打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遇到拖欠工资、工伤事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采取的对策、农民工维权途径等与农民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让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向农民工宣传工会的性质和职能,如何加入工会组织、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工会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就业培训、困难帮扶等维权服务和帮助。增强工会组织对农民工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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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
2018-09-07
危害事故的,与承包方或者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不少于1次向职工公示本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并接受职工监督。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补充保险。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管理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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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帮扶政策解读(五) ------------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0-01-22
资金使用对象及标准 (一)每人每年慰问标准不超过2000元 1.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家庭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2.因企业关停并转,造成停发、减发工资导致生活相对困难的职工; 3.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公牺牲职工的家属,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 4.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大病、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二)每人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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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医精诚 妙手仁心
2018-08-15
生命危险,母子平安。 2017年,一位患者产后出血急需抢救,一名护士连续上班24小时,晕倒在手术台旁,喝了一杯糖水苏醒后,继续坚守岗位,直到病人转危为安。 多年来,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积极探索傣医药服务工作,拓宽傣医药服务领域,在满足我州各族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的同时,为周边国家患者送去了健康福音,每年均有外籍友人到院就诊。妇产科全体医护人员发扬“南丁格尔救死扶伤”精神,用精湛的医术、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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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医精诚 妙手仁心
2018-08-15
生命危险,母子平安。 2017年,一位患者产后出血急需抢救,一名护士连续上班24小时,晕倒在手术台旁,喝了一杯糖水苏醒后,继续坚守岗位,直到病人转危为安。 多年来,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积极探索傣医药服务工作,拓宽傣医药服务领域,在满足我州各族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的同时,为周边国家患者送去了健康福音,每年均有外籍友人到院就诊。妇产科全体医护人员发扬“南丁格尔救死扶伤”精神,用精湛的医术、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