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总工会关于推进2016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
作者 :西双版纳总工会 来源 :EAP2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6-14
西工发〔2016〕24号
西双版纳州总工会关于推进2016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总工会,三区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总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州总八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要求,经州总领导同意,现将我州工会推进2016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2016年全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着重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和实效,使职工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要着力解决当前突出存在的工资集体协商质量不高、程序不规范,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流于形式,部分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符、损害职工利益,职工参与程度不够等问题。
(二)具体目标
以各县(市)总工会、三区工会向省总工会政策研究室上报并在《云南省工会统计数据》中公开的数据为准(数据截止时间2016年9月30日),达到以下目标:
1.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制率动态保持在已建工会企业数的90%以上,其中100人以上企业单独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数不低于95%。
2.云南省民营企业100强(以省企联2015年发布为准)全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3.集体协商合同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审核登记率达到100%。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2016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行百分制考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具体考核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二)考核结果运用
1.本次考核将设立一、二、三等奖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2.考核结果作为州总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中相关分值得分的重要依据。
3.州总工会将根据各单位考核等次,并结合任务量大小予以奖励。
三、相关要求
(一)2016年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标任务下达数,以各单位2015年向省总工会政策研究室上报并在《云南省工会统计数据》中公开的数据为准(数据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
(二)2016年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际考核依据,以各单位2016年向省总工会政策研究室上报并在《云南省工会统计数据》中公开的数据为准(数据截止时间2016年9月30日),各单位务必要确保上报省总政研室数据和上报州总法保部数据的准确统一。
(三)各单位要以全州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为契机,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突出重点,着力抓好行业集体协商、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先进典型选树、职工满意度测评等抓手,加大对集体协商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认同,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
(四)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由景洪市总工会承担,各单位务必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
附件:1.2016年西双版纳州工会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标任务表
2.2016年西双版纳州工会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表
西双版纳州总工会
2016年5月16日
联系人:高爱云
联系电话(传真):898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