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共同约定行动 力推工资集体协商 全面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在西双版纳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 刀金芬 (2016年4月28日) 同志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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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共同约定行动 力推工资集体协商   全面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作者 :刀金芬 来源 :EAP2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29

 

深化共同约定行动    推工资集体协商 

 全面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在西双版纳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 刀金芬

(2016年4月28日)

 

 

 

同志们:

    今天,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召开全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总结2015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研究部署2016工作。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总工会,向大力支持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联等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刚才,省总法律保障部王正钢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陈国忠处长分别重要讲话,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领会,回去后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本次推进会形式新颖,内容翔实,既有业务知识培训,又有企业、行业协商谈判的实战与模拟展示,很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引导性,值得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学习、借鉴。

下面,我就2015年全州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16年工作进行部署。 

一、全面总结回顾,多方努力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实效 

2015年,在州委、省总工会的领导下,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联、工信委、工商局等部门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工会把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切入点,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按照“提升协商质量、规范协商程序、提高参与程度、增强合同实效”的总体工作思路,努力扩大集体协商建制率,不断提高集体协商质量截止2015年9月30日,我州共有已建会企业756家,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有705家,签约率为93.25%,覆盖职工16956人。其中25人以上建会企业163家,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有149家,签约率为91.41%,覆盖职工12269人。另有16家未建会企业通过行业性、区域性等形式,也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一)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组织开展2014年全州工资集体协商考评和成效评估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集召开了西双版纳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出台了《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园区”活动的实施意见》《西双版纳州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考评细则》,将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对县市党政工作目标综合考核。三是下发《西双版纳州总工会关于2015年工会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完善考评细则,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四是提前谋划,4月初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向全州工会、企业发出《西双版纳州企业集体协商特别提示函》组织开展“夏季要约行动”,同时按照省总的要求,在8月份再次开展了集中要约行动。

    2.抓好队伍建设一是制订《西双版纳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州范围内公开招聘了6名专职指导员,各县市也建立了兼职指导员队伍。二是出台了《西双版纳州总工会关于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省总的要求对指导员严格考核,加强指导员队伍规范化管理。三是组织指导员赴玉溪市总工会学习考察将好的经验及时进行推广全州举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培训班12,培训专兼职指导员313人,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3.规范工作程序一是根据《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2014年度考核存在的问题,对工作台账的内容进行了认真修改,进一步规范了相关程序,保证工资集体协商的严肃性和实效性。二是积极培育工资集体协商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的规范性带动工作的全面开展,共树典型行业3个、企业13,并向省总推荐了1个先进典型——云南金孔雀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4.加强宣传引导根据工商部门的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及年初基层工会摸底的情况,按照属地划分的原则,将企业划入到街道(乡镇、农场)范围内,分区域有目标地宣传政策法规,全面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维护了职工权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保障了职工最基本、最重要、最核心的经济利益,促使职工的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的提高进一步相适应,确保了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企业支付职工的月工资比上年度有所增加,工资上浮的比例在5%-10%,职工的福利也得到了一定的保障。

    二是促进了企业发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了企业凝聚力,进一步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三是提高了工会地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使工会的工作既得到了企业经营者的认可,又得到了职工的赞誉,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增强,形象与地位明显提升。在民意调查中,职工满意率达到95%。

(三)基本经验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是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组织保障。结合实际,成立了政府领导为组长,以工会、财政、国资委、工商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提出了整体工作思路,进一步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出台了考核办法,并列入工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全州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考核范围,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三方协同、多方支持、工会力推、职企互动”的工作机制

2.企业支持、职工参与,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社会基础。为保障协商工作顺利开展,扩大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群众知情范围,有效提高社会知晓率,便于职企双方达成共识,州总工会印制下发了2万份《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景洪市总工会与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联合开办《景洪工会》栏目与中国移动公司合作开通移动通信企讯通,各级工会通过“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援助月”、“法制宣传日”等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印发“提示函”、全面开展集中要约行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3.结合实际分类实施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客观要求。按照“抓住机遇、依法推进、分类指导、全面建制、重在实效”的工作思路,提出“在条块把握上求精准,在个例协商中促优化”的工作要求,从实际出发,对同规模、性质、特点的企业采取不同的协商模式协商的重点领域是非公企业及行业,侧重协商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4.规范操作力求实效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质量保证。根据《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2014年度考核存在的问题,对工作台账的内容进行了认真修改,进一步规范了相关程序,保证工资集体协商的严肃性和实效性。二是积极培育工资集体协商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的规范性带动工作的全面开展,共树典型16,并向省总推荐先进典型1个

   (四)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我们研究解决。

    一是平等协商全面推进不够。个别企业的经营者,不愿以平等身份开展平等协商,甚至认为签订协商合同会制约生产经营,集体合同签订率没有实现全覆盖。同时,相当一部分职工的关注度不高,认为与自己没有太大的关系,工资不合理可以跳槽,有些怕求职难,不愿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监督履行落实力度不够。个别县市区相互沟通、相互协调不够,没有开展人大执法检查或政协视察工作,没有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题会议,没有将协商工作纳入对基层党政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内容少数企业工会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没有建立职代会制度,没有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尽管签订了协商合同,但履行难

三是提质增效创新发展不够协商程序流于形式,不愿谈、不敢谈、不会谈,走过场、显空虚;合同文本过于粗糙,停留于法律所规定的层面,没有实际意义,缺乏可操作性;台账管理不够规范,痕迹资料不全面,整理归档比较凌乱;指导服务不够深入,没有建立本级指导员队伍,典型经验没有采取相应形式及时进行推广。

    二、加强机制建设,共同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键之年,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深入,任务重、意义大。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握住“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推进难度大”的特点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积极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联等部门,全力做好今年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一)总体目标

着重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和实效,使职工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着力解决当前突出存在的工资集体协商质量不高、程序不规范,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流于形式,部分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符、损害职工利益,职工参与程度不够等问题。

(二)具体任务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制率动态保持在已建工会企业数的90%以上,其中100人以上企业单独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数不低于95%。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集体协商是法律赋予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工会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和破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坚定不移的履行自身职责,服务职工、凝聚职工的有效途径;也是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有力抓手。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州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充分认识经济新常态下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通过协商积极寻找企业与职工间的利益共同点和利益平衡点有效维护职工权益,进一步提振职工信心,增强职工对企业的主人翁责任感,使职工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推动企业与职工同心协力,共度难关。

 二是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机制。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将协商工作纳入对基层党政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作用,切实把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重要议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难题,形成联合工作的良好局面;积极争取人大、政协的支持,每年至少一次开展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执法视察;以贯彻落实《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为契机,积极稳妥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的运用;健全指导员服务机制,加强对职企双方代表进行系统培训,不断提升协商质量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加强对集体合同履约情况督查扎实开展成效评估工作。

    三是要切实加大宣传,进一步营造氛围通过报刊电台、网站、手机报、微信等媒体,以及“法律进企业”、“春风行动”、“法律援助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开展“集中要约行动”,进一步加工资集体协商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知晓度、满意度和参与度,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有动力、改进有方向、落实有重点、提升有成效。

四是要切实严格程序,进一步提质增效。严格规范协商环节,达到主体合法、程序健全、运行规范、协商充分、过程民主、执行有效等要求。积极培育工资集体协商先进典型,县、市新培育先进典型企业不少2户、典型行业不少于1个,区新培育先进典型企业不少于1户、典型行业不少于1个,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今年,州总工会将与各基层工会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各单位以全州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为契机,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突出重点,着力抓好行业集体协商、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先进典型选树、职工满意度测评等抓手,加大对集体协商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认同,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全面推进我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章关键字: 集体 工资 企业 职工 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