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及程序
作者 :职工服务中心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1-16
1.低保户: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以及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职工家庭。
2.低保边缘户:家庭月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低保线上浮50%以内),但由于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意外致困户:因职工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内(含3倍)的。
困难职工建档程序
1.申请:困难职工本人向所在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建档所需材料。。
2.审核:困难职工所在工会根据建档标准对困难职工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入户调查确认,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
3.公示:在困难职工所在工会进行困难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致困原因、主要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情况等。
4.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基层工会上报所属州级、县级工会审批。
5.录入:审批通过后,建档工会将困难职工信息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并按要求上报,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