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总工会党支部 “三会一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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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工党支部〔2017〕4号
西双版纳州总工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我会党支部的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支部大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我会未设立党小组的实际,应当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与会人员:全体党员。根据内容的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三)会议内容: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其指派的同志主持。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听取、讨论支部工作报告,对支部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7.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进行专题学习研讨。
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二)与会人员:全体支委会成员。
(三)会议内容: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其指派的同志主持。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
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3.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汇报。
5.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
6.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7.讨论对党员的奖惩。
8.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10.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三、党课制度
(一)课程安排:每年至少两次党课,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开展。
(二)参会人员:全体党员。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三)党课内容: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或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
1.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
2.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3.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工运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附件:西双版纳州总工会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表
西双版纳州总工会党支部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