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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工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规划(2017-2020年)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6-28

西双版纳州总工会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

工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规划

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总工会,州直有关单位工会:

现将《西双版纳州工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规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双版纳州总工会

                              2017614

 

 

 

 

 

 

 

 

 

西双版纳州工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规划20172020 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西政办发〔201741号)和《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云工发〔201712号)精神,扎实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分级负责、精准聚焦”的原则,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加突出“制度保障”工作主线,把“精准帮扶”贯穿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全过程。

二、目标任务

20172019 年,每年完成 30%以上建档立卡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任务,对于新产生的困难职工按照建档标准同步建档立卡、同步实施帮扶、同步解困脱困。到 2020 年全面完成解困脱困任务。

(一)工作对象。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重点对象是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上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建档范围),具体包括3种类别。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二是家庭人均月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由于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三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含),但因职工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对于长期居住在城市且依靠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工符合建档条件的纳入解困脱困范畴(已纳入农村扶贫对象的除外)。

(二)具体标准。解困脱困的标准是指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家庭经过精准帮扶和制度保障后实现解困脱困,实现“两有五保障”(有吃、有穿,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险、住房有保障)。其中,对于因收入低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重在脱困,推动其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兜底保障;对于因病、因灾、子女上学、下岗失业等原因致困的困难职工家庭重在解困,利用各种政策措施,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缓解困难,确保到2020年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三、主要措施

     (一)规范建档立卡,科学制定规划。各级工会要严格按照建档标准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实现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动态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合作,实现困难职工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全面深入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致困原因、脱困诉求等,为困难职工建立档案,发放帮扶联系卡,因地制宜落实“一帮一”结对帮扶制度。做到一户一档案、一户一计划、一户一措施,夯实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基础。在确保做好建档立卡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任务的基础上,各级工会可结合实际确定本级困难职工建档标准,要加大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新产生的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

     紧紧围绕到 2020 年实现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目标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科学制定今后 4 年的工作规划,统筹落实政策对接、项目安排、成效检验等具体措施,确保目标任务明确、资源配置合理、措施精准到位。

     (二)建立联动机制,落实制度保障。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制度保障。继续加强源头参与职工权益保障政策的研究制定,帮助困难职工落实各项救助保障政策,确保困难职工应享尽享政府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一是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享受社会救助政策,实现兜底保障,其中重点帮助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低保保障。二是针对具体致困原因和脱困诉求,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实现就业、就医、就学、社保、住房等方面的制度保障。

     (三)着力精准帮扶,因困分类施策。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拾遗补缺的作用,根据困难职工的具体致困原因,精准施策、分类帮扶。一是对于政府救助政策暂时覆盖不到的边缘困难职工和经政府救助后仍有困难的职工要加大生活救助力度,做实做细送温暖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二是根据困难职工致困原因和脱困诉求,实施分类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就业的困难职工,通过开展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和技能培训促就业计划等,帮助其实现就业创业;对因病致困的困难职工,通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大病专项帮扶等,帮助其缓解困难;对因子女上学致困的困难职工,通过实施“金秋助学”计划等,帮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得起学、顺利完成学业。州总工会将根据全州困难职工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进行项目式帮扶,各级工会也要因地制宜开展具体帮扶项目。

    (四)强化绩效评估,突出工作实效。把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列入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根据每年完成任务要求,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依托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对解困脱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探索社会化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参与绩效考核评估,重点突出对困难职工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措施和工作实效、帮扶资金管理使用等的考核评估。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加强向党委政府汇报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情况,争取政府把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列入工会主要议事日程,作为工会重点工作任务统筹规划,主动融入脱贫攻坚大局,要在“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中做实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各级工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带头研究谋划、带头部署推进、带头督促检查。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大帮扶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当年解困脱困任务将所需资金列入预算并安排到位。落实好当地政府按要求配套帮扶资金,并向社会筹集资金,建立资金来源多元化机制。按照省总、州总有关制度要求加强帮扶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通过实行分类、分层次项目化帮扶,开展帮扶绩效评估,切实提升帮扶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阵地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为重点的服务职工的一站式综合平台。把精准帮扶工作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联系、帮扶、服务困难职工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工会帮扶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争取公益性岗位、购买社会服务、发展志愿者及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等有效手段,解决基层工会人力不足问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吸引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参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

      (四)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作用,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民生政策、宣传各级工会解困脱困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切实扩大工会组织影响力,增强职工群众的认同感,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做好通过加强对困难职工的思想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坚定战胜困难的信心,增强内生动力,积极支持参与推动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