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主要问题的通报
作者 :西双版纳州总工会 来源 :EAP2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2-19 17:24:19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总工会关于2015年全州工会
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主要问题的通报
按照《西双版纳州总工会关于2015年工会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西工字[2015]26号)精神,在各单位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经省、州总工会综合考评,现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景洪市总工会:考评分96分
(一)选树了典型,但没有采取相应形式进行推广,缺乏推广的痕迹资料,扣1分。
(二)未开展执法检查,扣1分。
(三)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创新方面不够突出,扣1分。
(四)合同文本中存在不规范条款,扣1分。
二、勐海县总工会:考评分91分
(一)没有将协商工作纳入对党政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内容痕迹资料,扣3分。
(二)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未建立本级指导员队伍,扣2分。
(三)年内没有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题会议,扣1分。
(四)选树了典型,但没有采取相应形式进行推广,缺乏推广的痕迹资料,扣1分。
(五)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创新方面不够突出,扣1分。
(六)合同文本中存在不规范条款,扣1分。
三、勐腊县总工会:考评分94分
(一)没有将协商工作纳入对党政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内容痕迹资料,扣3分。
(二)选树了典型,但没有采取相应形式进行推广,缺乏推广的痕迹资料,扣1分。
(三)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创新方面不够突出,扣1分。
(四)选树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台账里,职工方协商代表主体不符合要求,扣1分。
四、磨憨经济开发区工会:考评分68分
(一)没有将协商工作纳入对党政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内容痕迹资料,扣3分。
(二) 没有制定考核办法,扣1分。
(三)未开展协商工作业务培训,扣1分。
(四)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人社部门审批备案,扣5分。
(五)对上一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没有进行整改,扣5分。
(六)没有建立本级工资集体协商台账,扣5分。
(七)选树了典型,但没有采取相应形式进行推广,缺乏推广的痕迹资料,扣1分。
(八)年内没有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题会议痕迹资料,扣1分。
(九)年内没有向党委或政府专题汇报的痕迹资料,扣2分。
(十)年内没有开展执法检查或视察的痕迹资料,扣1分
(十一)没有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创新痕迹资料,扣5分。
(十二)没有建立本级指导员队伍的,扣2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总工会
201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