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西双版纳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业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全面推进工资协商制度,促进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全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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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西双版纳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作者 :西双版纳总工会 来源 :EAP2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22

 

西工联〔2016〕4

 

关于召开西双版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业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全面推进工资协商制度,促进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全州工资集体协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工联〔2016〕1精神西双版纳州总工会、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双版纳州工商业联合会定于4月下旬共同举办2016年全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6年4月28日,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云南电网锦都培训中心号会议厅

    三、参会人员各县市区(总)工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商联领导和负责人,专(兼)职指导员,行(企)业工会干部、行政人员、职工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会议内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培训、正式谈判展示、现场点评指导、年度工作部署。

    五、有关要求

    (一)报送名单。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州总工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工商业联合会人员名单由各单位自行报送,各县市区参人员名单经(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商定,由(总)工会统一报送。所有与会人员名单请于4月25日前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州总工会办公室。

    (二)报到时间4月27日下午14:00—16:00。

    (三)报到地点。云南电网锦都培训中心大堂。

(四)食宿安排参会人员均安排就餐,景洪城区以外的同时安排住宿,差旅费按照相关规定由各单位给予报销

请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磨憨经济开发区工会参会时携带单位公章,以便会上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责任书之用。

电话(传真):8988009   

联系人: 高爱云   胡琼书

邮箱:xsbn2124515@126.com

附件1:西双版纳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与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2:西双版纳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与会人员名单回执

 

 

     西双版纳州总工会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双版纳州工商业联合会

          

                     2016年4月21日

 

西双版纳州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与会人员分配表(通知.附件1).xls

关于召开西双版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的通知.doc